****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 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 地 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强度要求万元/公顷 |
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 |
出 让 年 限 (年)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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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 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 地 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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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2024)37 |
****开发区徐家口村、仙女山街道国光村、徐家渠东路以东,福星横路以北 |
26668 |
工业 |
1.0≤ |
40≤ |
≤15 |
≥ 3000 |
≤7% |
50 |
729 |
729 |
2 |
|
二、根据鄂政发[2019]25******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的意见》规定,该一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投资强度等指标:P(2024)37号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投产后土地税收不低于15万元/亩,能耗、环保和消防满足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安全距离符合相关规范标准。本次土地出让必须符合《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2019版)》要求。企业签订招商引资协议,通过招拍挂取得“标准地”后,按规定程序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三、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23日,到**市山后二路83****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23日,到**市山后二路83****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下午16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2025年07月23日下午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七、凡在**市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或者地价款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申请竞买。
八、拍卖出让的时间为2025年07月25日上午10时,地点****交易中心四楼一号会议室。
九、****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交易中心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55****9599 0712-****090
账户名: ****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行:****银行人民大道支行
账 号: 531********0036
开户行:****银行**市支行
账 号: 100********0010001
****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