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JZ-F097)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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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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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院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成交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9日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检察院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第1包 :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办公电话 成交金额(万元) 评审得分
**** **,**市,**区,**市**区**路235号河川大厦A座写字楼6D-1026号 ****0102MA06T9LJ42 152****9613 103 97.0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评审报价:
第1包 :
排序 供应商名称 评审报价(万元) 评审得分
1 **** 103 97.0
2 **天香****公司 104.608612 62.85
3 ****商贸有限公司 104.490601 61.86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1包 :
类型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服务类 ****检察院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完成采购人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任务。负责食堂整体的保洁服务。负责食堂及食堂全体服务人员安全管理工作。完成采购人临时交办的其他就餐任务。详见附件。 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备相关餐饮服务经验,在餐饮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食品加工安全卫生,加工人员做到 身体健康,持有效期内健康证上岗,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务。详见附件。 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严格按照国家及**市餐饮行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食材采买、成本核算、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工作。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叶春华,史铭生
采购人代表:李传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1524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文件规定,本次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环路33号
联系方式:022-****9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南市街道南市大街与****广场2-1901、1902
联系方式:022-****5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惠
电 话:022-****5065
十、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2025年7月9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9
中标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ML2025-JZ-F097)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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