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万翔-XM2025-NB0167厦门新机场及福州机场二期扩建工程-个性化座椅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通知01 (招标编号XM2025-NB0167)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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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翔-******新机场及**机场二期扩建工程-个性化座椅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通知01 (招标编号:****)

一、通知

本答疑通知01作为《**新机场及**机场二期扩建工程-个性化座椅家具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的组成部分,对招标文件起解释、补充和修改作用。

(一)

问题1:样品1 编号FU-31d,参考尺寸W880×L960×H750mm.该产品是定型材料制做,实际生产尺寸与标示尺寸会有不同,****工厂是否可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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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样品尺寸为参考尺寸,投标人可自行深化设计制作。

问题2:样品1 编号FU-31d,沙发脚告知为不锈钢铜色(MB-01),从效果图上看无金属脚,请确认是否有金属脚,如果有请提供示意图和金属色板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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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沙发脚为304不锈钢铜色高30mm,不提供金属色板图片。

问题3:样品2 FU-32d,文件清单中标示有不锈钢铜色,物料书上只有WD-02,未标明的不锈钢铜色,请确认是否有不锈钢如果有哪部分用不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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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以设计文件为准,沙发脚实木油漆,饰颜色为WD-02,招标文件清单FU-32的材质工艺描述中删除第4点要求,招标清单以后续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问题4:样品2 FU-32d 物料书上注明木制 WD-02,未标明具体材料,建议实木用进口白蜡实木+木饰面用橡木饰面,请帮忙确认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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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白皮书材质说明为白蜡木实木。

问题5:样品4 休闲沙发 XX-08,参考尺寸550×710×760 mm ,彩图效果与提供尺寸会有出入,如总深550有点偏小,****工厂是否可以参考效果图调整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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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样品尺寸为参考尺寸,投标人可自行深化设计制作。

问题6:样品4 **机场扩建二期设计文件、清单休闲沙发 XX-08。物料书尺寸图上有底脚示意,但未标明具体沙发脚的材料,请帮忙确认沙发脚的材质及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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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沙发脚为深色304不锈钢。

问题7:****机场-母婴区休闲家具 XX-25母婴室茶几,清单标为面板为板材制做脚为金属脚,物料书标示为人造石面板实木脚,请确认材质按清单还是物料书

回复:以设计文件白皮书为准,招标清单以后续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清单尺寸400*450*420,物料书尺寸700*450*550,请确认尺寸按清单还是按物料书

回复:以设计文件白皮书700*450*550为准,招标清单以后续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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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8:样品3充电茶几编号FU-52白皮书说明:台面:人造石20MM(AT-FU-01)面板:天然木皮贴面,厚度≥0.6mm(WD-01),这两者有什么区别面板或台面是按人造石还是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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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台面及侧面均为人造石,仅充电内凹区域为天然木皮饰面板。

问题9:样品3充电茶几编号FU-52清单台面厚度要求是12MM人造石,白皮书上写的是厚度20MM请确认是12MM还是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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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造**面厚度12mm,设计文件以后续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二)

招标文件发现两款式沙发(编号XX-08,编号FU-52)尺寸不符合人体工程学,为保证投标样品及后续产品外观造型美观且尺寸符合人体工程学,对此提出样品参考尺寸质疑:

建议把编号XX-08参考尺寸550×710×760 mm 改为厂家实际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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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XX-08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样品尺寸为参考尺寸,投标人可自行深化设计制作。

(2)编号FU-31参考尺寸W880×L960×H750mm 此款为固定模型,各厂家尺寸都有差异,建议改为常规尺寸;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样品尺寸为参考尺寸,投标人可自行深化设计制作。

(3)招标文件编号FU-31产品描述底座采用304不锈钢铜色,实际此产品无不锈钢底,这条能否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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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U-31

回复:须配置沙发脚,为304不锈钢铜色高30mm。

(4)建议把编号FU-52充电茶几,清单上写厚度12MM,白皮书是20MM,建议台面厚度改为20-50MM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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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U-52

回复:人造**面厚度12mm,设计文件以后续发布的澄清文件为准。

(5)建议把编号FU-32参考尺寸986×984×1180 mm ,改为厂家实际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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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U-32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样品尺寸为参考尺寸,投标人可自行深化设计制作。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3-七、其他中的“*34.4投标人样品需统一在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1日(上午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送达招标****门市**区仙岳路396号翔业大厦10楼1号会议室)”变更为:
“*34.4投标人样品需在投标****门市**区机场北路476号仓库A4收货区三楼(工作日上午8:3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时间),节假日不接收),采购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样品。”标书代写

(四)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23-七、其他中新增要求:“34.11送样前请提前联系项目负责人:李先生0592-****604,并预约送样时间。因样品体积较大,请各投标人妥善安排送样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变更为: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至****——**市**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六)开标地点变更为:****——**市**区机场北路476号四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25年7月29日09:00:00(**时间)。标书代写

本答疑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答疑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fuchenhui@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

二0二五年七月九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 执

****: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fuchenhui@iport.****.)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单位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元翔(******公司

地 址:**市**区仙岳路396号翔业大厦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35****180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傅先生、李先生、刘小姐

电 话:0592-****136、****604、****270

电子邮件:fuchenhui@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 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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