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批准服务信息 |
|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批复,TXT,其他 | 发文日期:|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2025-06-26 |
| 有效 | 废止日期:|
| 休水审批〔2025〕23号 | 关键词:|
| 有效性: | 有效 |
****政府:
你单位“关于上报《**县2025年自然村通硬化路工程(黄川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的行政许可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工程位于**县齐云山镇境内,南起龙琅路,起点坐标东经118.****94937北纬29.****12386,北至黄岚村,终点坐标东经118.****02725,北纬29.****25831。工程总占地7.10hm2,其中永久占地面积6.81hm2,临时占地0.29hm2,长度约6136m,道路红线宽4.5至5.5m,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设计时速15km/h。规划一般道路断面为:0.5m土路肩+4.5m行车道+0.5m土路肩=5.5m,规划村庄受限道路断面为:0.5m土路肩+3.5m行车道+0.5m土路肩=4.5m。工程总挖方6.61万m3,填方量2.05万m3,无借方,余方4.56万m3,交由**县齐云砂石****公司的兰渡砂石加工点储渣场进行综合利用。工程总投资1472.415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019.4622万元。工程计划2025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7个月。
二、基本同意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48.20万元(主体已列22.39万元),其中工程措施28.44万元,植物措施1.64万元,临时措施投资1.40万元,独立费用8.63万元
三、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或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四、在项目建设期间,项目的规模、地点等发生重大变动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我局审批。
五、按规定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报告及总结报告。
七、项目在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须自行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报我局备案。
本批复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等事宜,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
2025年6月26日
抄送:****运输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