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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00MA7KBCRL4G | 建设单位法人:雍正龙 |
| 雍正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市**区 |
| **市**区宣和镇草台村 |
| ****年产20万吨氧化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4-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1-C301-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区 **市**区宣和镇草台村 |
| 经度:105.****90000 纬度: 37.****5055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1 |
| ****分局函〔2022〕2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4-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3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00MA7KBCRL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21MA76CUQE2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21MA76CUQE2R | 竣工时间:2023-12-20 |
| 2024-05-30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5-31 |
| 2025-05-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6-2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项目取得******改革局出具的《**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瑞鑫****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项目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取得******改革局出具的《**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和**瑞鑫****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的评价结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市**区宣和镇草台村,占地面积933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配套建设办公楼、危废暂存间等辅助工程,建成后规模可达到年产氧化钙2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市**区宣和镇草台村,占地面积9334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封闭式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等辅助工程,主要生产工艺为氧化钙颗粒磨粉,建成后规模可达到年产氧化钙20万吨。****办公室,未建设办公楼。 |
| 生产厂****办公室,可满足办公生产需求,暂不建设办公楼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主要生产工艺为氧化钙颗粒磨粉 | 实际建设情况:主要生产工艺为氧化钙颗粒磨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原料堆存及装卸过程置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加强厂区绿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顶部洒水增加湿度并加盖篷布限速行驶,出入口设置环保冲洗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车辆冲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用吸污****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收作为成品外售;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通过消声、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以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与环境监测计划。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其正常稳定运行;落实环保措施,并严格按照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监测。 | 实际建设情况:(一)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气防治措施。 原料堆存及装卸过程置于封闭式生产车间内;加强厂区绿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顶部洒水增加湿度并加盖篷布限速行驶,出入口设置环保冲洗台,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厂界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由集气罩收集,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2#)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废水防治措施。 车辆冲洗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用吸污****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防治措施。 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收作为成品外售;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 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通过消声、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以及厂区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措施与环境监测计划。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做好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使其正常稳定运行;落实环保措施,并严格按照项目运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定期进行监测。建设位置由生产车间厂房内东南角转移至东北角。增加建设5m3沉砂储池+事故应急池。内部平均分配为两个独立单元。其中,1个单元2.5m3用于收集洗车废水。另1个单元2.5m3空置待用,可作为事故水应急收集设施。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处理厂(一污或二污)定期拉运处置 |
| 1、建设位置由生产车间厂房内东南角转移至东北角,缩短危废产生环节到转移贮存环节路线。2、沉砂储池用于收集洗车废水,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平台冲洗车辆轮胎,洗车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另1个单元空置待用,作为事故水应急收集。3、经协商,********处理厂一、二污均可接收,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安排处置。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须按规定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二)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在《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三)建设项目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管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一)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投入运行前按规定办理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投入生产。 (二)本批复仅限于《报告表》确定的工程内容,在《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无需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建设项目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关部门合法手续后,开工建设。 ****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管工作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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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排放标准 | 建设1座5m3化粪池 | 化粪池出水口检测结果中:水温范围为15.9~21.2℃、pH范围为7.1~7.5(无量纲)、色度日均值为9倍、悬浮物日均浓度范围为325~354mg/L、溶解性总固体日均浓度范围为879~898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范围为2.20~4.87mg/L,石油类未检出,化学需氧量日均浓度范围为194~32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日均浓度范围为43.8~72.1mg/L、氨氮(以N计)日均浓度范围为9.56~20.8mg/L,总氮(以N计)日均浓度范围为16.9~29.8mg/L,总磷(以P计)日均浓度范围为4.60~7.04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日均浓度范围为3.92~3.94mg/L,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A级标准要求。 |
| 1 | 脉冲除尘器 | 《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 项目在投料口设置集气罩,安装脉冲除尘器1套,在磨粉工序安装脉冲除尘器1套。上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1)上料工序除尘器出口(DA001) 经过连续两天监测,上料工序除尘器出口(DA001)废气检测结果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73kg/h,检测结果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粉磨工序除尘器出口(DA002) 经过连续两天监测,粉磨工序除尘器出口(DA002)废气检测结果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9.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0kg/h,检测结果满足《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污染物去除效率 上料工序除尘器出口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去除效率90%~95.3%,磨粉工序除尘器出口有组织废气颗粒物去除效率99.0%~99.8%。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结果中:颗粒物最大浓度值为0.524mg/m3,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车辆限速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限值的要求 | 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车辆限速等降噪措施 | 厂界各监测点昼间噪声值为49dB(A)~52dB(A),夜间噪声值为42dB(A)~47dB(A),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2类要求。 |
| 1 | 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收作为成品外售;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除尘器收尘灰集中收集后回收作为成品外售;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设置收集设施,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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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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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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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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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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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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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