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8号提案的
答 复
汪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统筹提升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益的建议”(10-4-168)收悉,现作如下答复:
一、关于重新分配和整合社会救助职能的建议
目前,我市已在积极构建协同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并通过强化数据共享和资金管理等措施,提升政策实施成效。一是建立协调机制,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民政部门作为社会救助牵头部门,已建立起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前期建****委员会,今年在全市基层减负工作安排下,改为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二是科学整合职能,通过适时组织财政、教体、医保等涉及社会救助工作的部门召开会议,共同梳理、优化救助政策,协同联动解决社会救助重点难点问题。例如,2021年,我们将城乡低收入家庭和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政策进行了整合。三是加强信息共享,依托“**市社会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推进信息共享,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该平台已实现与民政、乡村**、人社、医保、教体等多部门数据对接,构建了涵盖688万条城乡居民信息的救助对象数据库,开展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比对,有效提升了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四是规范资金管理,财政部门和民政部门协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监管社会救助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二、关于着力解决低保福利过度问题的建议
为避免低保福利化倾向,我市已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一是在救助条件设置方面,逐步减少对低保资格的过度依赖,取消了多项“低保捆绑式”救助政策。例如,在教育救助领域,不再将低保资格作为唯一门槛,而是综合考量家庭经济状况、学生学业情况等多因素确定救助对象;在住房救助中,通过对家庭收入、财产及居住状况等方面的综合评估来确定受助对象。二是在低保标准调整上,****民政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统计局、国****总队《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使低保标准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合理挂钩,根据经济形势及物价指数等因素,合理设定低保标准调整幅度,确保救助水平既能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又避免过度福利化。
三、关于合理制定各类低收入家庭救助政策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致力于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努力缩小不同类型低收入家庭在救助标准、范围和数量上的差距。一是救助对象分层管理,****办公厅 ****办公厅印发《**省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困难群众细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二是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线1.5倍以下的低保边缘家庭;三是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就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又在医疗、教育等方面有较大支出的家庭。二是救助政策分类制定,根据不同层次群众的困难需求,设定不同的救助政策,**在医疗救助方面,调整救助比例,使三类家庭根据自身困难程度享受不同梯度的救助待遇,一定程度上缩小了救助差距;在教育救助中,对不同类型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按困难程度分档给予补贴,确保教育机会公平。三是实施“渐退”政策,对退出低保等救助的家庭给予一定期限的过渡性救助,使其能够平稳适应救助政策调整,有效缓解了“悬崖效应”。
四、关于引导社会资金参与社会救助的建议
为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社会救助,我市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模式,逐步搭建了“政府救助+慈善援助+群众互助+社会组织参与”的四维联动模式。一是引导慈善组织参与救助,全市共登记认定慈善组织16家,年均慈善支出超出1500万元,****总会年募集收入588.66万元,实施困难群众救助573.5万元。二是组织困难群众开展互助,主动、精准、灵活、高效地开展“救急难”工作。2024年,全市439****社区),****社区)“救急难”互助社,累计募集资金1443.84万元,实施救助2150人次,另外为16位困难群众提供救助后转介服务。三是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通过“公益创投”等方式,引导12家社会组织开展针对困境儿童、孤寡老人、困难家庭等群体的救助服务项目。例如,******协会开展的“车轮公益——残疾人参与文化生活支持项目”,铜****协会开展的“阳光成长关爱困境留守儿童”项目,****促进会的冬日暖阳项目,****协会开展的“关爱一老一小,助力美好乡村”项目等,通过不同方式帮助众多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实现就业、增收和社会参与,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感谢你委对社会救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社会救助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主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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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