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山路161号办公室装饰工程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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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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岷山路161号办公室装饰工程项目

信息时间:2025-07-09


项目编码:****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岷山路161号办公室装饰工程项目,委托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委托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本公司就该项目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岷山路161号办公室装饰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岷山路161号
2.3建设规模:本次招标涉及各类材质墙体砌筑、隔墙搭设、给排水管线布设、灯具维修更换、吊顶安装、墙面粉刷、瓷砖铺贴、卫生洁具安装、门口理**阶维修等施工内容。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项目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35774.8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拟派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社保记录。
3.4、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响应按无效处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09日16时00分至2025年7月14日16时00分(**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cn/、https://www.****.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4.3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6时00分截止。 标书代写
4.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7日09时30分(**时间) 标书代写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请各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截止当日2025年7月17日09时至09时30分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市**区**街1号,****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张女士,170****0999。 标书代写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
6.1开标时间:2025年7月17日09时30分。 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交易所****公司(**市**区**街1号开标室) 标书代写
7.评标、定标方式
7.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
7.2定标原则:◆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 □逐轮票决定标)。
7.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所(https://www.****.cn)、****交易中心(https://hrbggzy.****.cn/)上发布。
9. 其他
9.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标书代写
9.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标书代写
9.4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建国街30号
联系人:郝先生
联系电话:0451-****970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岗区**大街88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5888 转3101、170****0999
电子邮箱:****@163.com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2034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0005

附件:3.电子税务系统发票下载指引.docx 附件:1-新-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1114.pdf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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