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院区采购病床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7月09日 16:0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6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07月09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5332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大街66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75-****56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区南市路120号府**郡10栋19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5332 | ||
| 附件: | |||
| 附件1 | 新院区采购病床项目(****202****9002)-文件集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院区采购病床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22 11:00:00,更正为:2025-07-25 09: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22 11:00:00,更正为:2025-07-25 09:00:00。标书代写
合同支付方式原招标文件为:
1、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2、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
3、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00%,
4、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00%。
现变更为:
1、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
2、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
3、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09日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39.****.103/zcdservice/zcd/neimeng)
名称:****
地址:**市**大街668号
联系方式:0475-****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南市路120号府**郡10栋19层
联系方式:137****53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7****5332
****
2025年07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