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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开展需要,拟采购便携式超声诊断仪、射频消融系统各一台,现进行设备进行招标采购前市场调研,欢迎经营资质及所经营产品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二、公告起止时间
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6日
三、报价人资格须知
1.报价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有关文件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
2.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为已获得中华人民**国有关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设备。提供货物完整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如有附件也应提供)复印件。
3.报价人若为所投产品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报价人若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请潜在有资质****公司资质复印件、设备参数彩页和报价表(报价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验收等全部含税价格)等推荐材料盖公章一式3份密封后,标明所参与项目,于2025年7月16日前密封邮寄至我院,逾期不给予受理。
邮寄地址:**省**市**县均溪镇雪山北路180号
****医院 设备科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151****6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