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五显镇上河村产业发展服务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五显镇上河村产业 发展服务配套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项目—五显镇上河村产业 发展服务配套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01 | ||||
| 招标人 | **** | ||||
| 最高限价 | 肆佰肆拾玖万肆仟玖佰陆拾捌元捌角贰分 (****968.82元)(含暂列金:280000元、暂估价150000元) | ||||
| 代理机构 |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县**镇桃溪西路三中向西150m****办公室 电话:0564-****526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8日 | 计划工期 | 150日历天 |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无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无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五显镇五显村茶厂13号 |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零伍万零柒佰柒拾陆元零角零分(****776.00元 )(含暂列金:280000元、暂估价15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张德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04504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潘桂飞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南港镇合安**侧梁祝大道110号 |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零肆万伍仟肆佰柒拾壹元玖角肆分(****471.94元)(含暂列金:280000元、暂估价15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张蝶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06468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叶春林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 | 投标工期 | 150日历天 | ||
| 地 址 | **省**市**县高峰乡五桥街道28号 | ||||
| 投标报价(元) | 肆佰零肆万伍仟玖佰伍拾捌元柒角叁分(****958.73元)(含暂列金:280000元、暂估价150000元) | ||||
|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 左婷婷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建造师 | ||
| 皖234****31551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朱庆才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 企业获奖 | 无 | ||||
| 企业业绩 | 无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1日 |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县五显镇境内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64-****225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在规定时间内应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 。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3、对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县****管理局督查股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县****管理局督查股。 地址:****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564-****623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