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东方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B2602X等地块规划条件修改方案的公示

审批
海南-东方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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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分 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规划局 发文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16:50
名 称: ****关于《**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 B2602X等地块规划条件修改方案的公示
文 号: 无 主 题 词: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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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福耀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

B2602X等地块规划条件修改方案的公示


****工作部署,我市计划通过整合中医药文化、黎医黎药特色、徽派建筑风格和商业运营模式,打造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沉浸式休闲康养商业街区。为确保中医药文化商业步行街项目落地开发,对福耀片区B2602X等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修改。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位置

本项目规划范围南至**大道,北至岛西西路,****执法局,****医院,规划面积6549.67平方米。

二、调整修改缘由及项目建设意义

本次论证修改符合国家和**省鼓励“中医药+”产业融合的政策导向,《**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医疗机构周边发展中医药特色商业,形成“医养结合”产业链。

经组织论证,规划修改工作符合以下政策规定:一是《**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法对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进行修改:(四)经国土空间规划实施评估确需修改的。”二是《城市、镇控****审批办法》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第十九条“控制性****机关应当建立规划动态维护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和维护”。三是《****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三)严格界定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条件。规划调整应当以保障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为前提,不得违反市县总体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线和生态环境、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城市安全等强制性要求。因上位规划发生变化,或者国家和省重点工程、市县重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等民生工程,以及其他经评估确需调整的情形,方可开展规划调整工作”。第二条第四款:“重大调整是指其他用途用地调整为经营性用地、经营性用地之间调整,包括调整用地性质、容积率等规划条件的情形。严格限制规划重大调整,对确需调整的,****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采取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并形成专题报告,****机关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修改后的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法定程序报批。对已委托下放给市县的事项以外的重要规划控制区范围内规划重大调整的,除履行上述程序外,****政府报省自然**和规划厅审查审批。”本次调整属于琼府办〔2021〕12号中规定的重大调整类型。

本项目符合控规调整相关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对福耀片区B2602X等地块规划条件进行修改。项目建成后将带动片区经济活力,提升地块价值,****社区升级、增强区域旅游吸引力并最终提升城市整体活力。

三、规划修改内容

1、地块划分:①将B2601X、B2602X地块与B2704X、B2701X-1地块之间的支路压缩;②B2601X、B2602X地块划分后进行重新整合,按照项目范围线重新划分为四宗地块分别为B2601X、B2602X、B2602X-1、B2704X-1。

2、用地和指标

B2601X地块用地面积为41955.06M2,B2602X地块用地面积为13272.57M2,其他指标维持原控规不变;

城镇村道路用地面积为2026.2平方米,道路红线宽度为9米;

B2602X-1地块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090101),用地面积2017.36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6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0米;

B2704X-1地块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090101),用地面积2506.1平方米,容积率≤1.5,建筑密度≤60%,绿地率≥10%,建筑限高≤20米。

四、公示主要图纸

1、项目区位示意图

2、修改后地块图则

五、公示时间

30日(2025年6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

六、公示地点

****政府网(http://dongfang.****.cn/)。

七、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26.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市八所镇二环南路4****规划局建设规划室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八、咨询电话

0898-****4930,联系人:建设规划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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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26日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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