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坚持服务发展和就业需求导向,提升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根据《关于印发〈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暨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6号)、《关于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和做好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并人社发〔2025〕11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25年7月2日通过局务会会议研究确定,**市小****学校可以开展家政服务员(母婴护理员)(4-10-01-06)工种的项目制培训班,予以初审教学大纲及计划,并报送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现将结果予以公示五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条件或实际情况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区人社局培训科反映。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0351-****611
****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