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因弃权产生的空缺名额进行递补,名单如下:
| 专业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准考证号 | 面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成绩汇总 |
| 护理 | 颜文君 | 370********9266348 | ****010105 | 84.67 | 76.60 | 80.64 |
请递补人员于2019年7月3日上午8:00,根据《体检人员须知》相关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到**市****服务中心行政楼四楼人事科报到参加体检。
附件: 体检人员须知
2019年7月1日
附件:
体检人员须知
1、体检人员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携带证件必须齐全有效,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若有携带者一律上交,由工作人员保管,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4、集合后,要服从命令,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擅自行动,未经批准擅自离开队伍的,按作弊处理;体检过程中不得单独与工作人员、医务人员交谈,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系,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勿暴食暴饮。不吃高脂类食品(肥肉、蛋类)及猪血、鸡血、海带、菠菜等食品,避免剧烈运动及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禁食、禁水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一律着便装参加体检,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自动弃权处理。
9、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10、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考生请在体检前(6月26日下午5点前)与人事科联系(0537-****626),办理弃权手续。不按要求办理弃权手续又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体检考察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