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隆瑶金属表面工程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热浸锌技改项目

审批
山东-烟台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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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600MA3CH8K99N张祚浩
梁洪霞******开发区
******开发区**路3号内11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2万吨热浸锌技改项目****
2021版本:067-30--0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开发区 ******开发区**路3号内11号
经度:121.08823 纬度: 37.65845****开发区生态环境局
2025-02-27
烟黄新环〔2025〕04号****0600MA3CH8K99N001P
2020-07-04800
60****
****0600MA3CH8K99N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公司
913********157387M****集团****公司
913********765688D2025-03-01
2025-06-062025-07-04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2万吨热浸锌件年产2万吨热浸锌件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酸洗、水洗、助镀、热镀锌、钝化等工序酸洗、水洗、助镀、热镀锌、钝化等工序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酸洗产生的氯化氢、助镀产生的氯化氢和氨气、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热浸锌产生的锌烟(颗粒物、氯化氢、氨)。1#生产线酸洗、助镀废气依托现有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热浸锌产生的锌烟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依托现有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生产线酸洗、助镀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 1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热浸锌产生的锌烟经**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酸雾和锌烟(氯化氢、颗粒物、氨)、修补喷锌产生的有机废气、助镀液除铁过程产生的少量氨气。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喷淋塔废水和酸洗区地面冲洗废水。水洗废水回用于酸洗用水,酸雾吸收塔废水、喷淋塔废水和酸洗区地面冲洗废水混合后经“调节pH+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酸洗,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生产线的行车、水泵、空压机及废气治理设施的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室内设置、基础减振、隔音、吸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酸洗产生的氯化氢、助镀产生的氯化氢和氨气、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热浸锌产生的锌烟(颗粒物、氯化氢、氨)。1#生产线酸洗、助镀废气依托现有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热浸锌产生的锌烟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依托现有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2#生产线酸洗、助镀废气经**酸雾吸收塔处理后通过 18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热浸锌产生的锌烟经**布袋除尘器+喷淋塔处理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锌锅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后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8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未被收集的酸雾和锌烟(氯化氢、颗粒物、氨)、修补喷锌产生的有机废气、助镀液除铁过程产生的少量氨气。 2、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水洗废水、酸雾吸收塔废水、喷淋塔废水和酸洗区地面冲洗废水。水洗废水回用于酸洗用水,酸雾吸收塔废水、喷淋塔废水和酸洗区地面冲洗废水混合后经“调节pH+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酸洗,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生产线的行车、水泵、空压机及废气治理设施的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室内设置、基础减振、隔音、吸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固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强化环境管理和土壤、地下水监测。已对重点区域采取防渗措施,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加强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保护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048 0.0192 0 0 0 0.067 0.019
0.156 0.027 0 0 0 0.183 0.027
0.02 0.005 0 0 0 0.025 0.005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058 0.01 0 0 0 0.068 0.01 /
0.394 0.229 0 0 0 0.623 0.229 /
0.489 0.332 0 0 0 0.821 0.332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污水站(调节pH+絮凝沉淀)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其修改单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污水站(调节pH+絮凝沉淀) 化学需氧量139mg/L、悬浮物32mg/L、氨氮26.5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酸雾吸收塔;布袋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 氯化氢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二级标准、表 2 标准;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限制要求,颗粒物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的二级标准,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 、二甲苯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中VOCs 、二甲苯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酸雾吸收塔;布袋除尘器+喷淋塔;低氮燃烧 有组织废气:1#生产线酸洗排放口DA001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1.2mg/m3、最大速率0.019kg/h, 氨最大排放浓度1.81mg/m3、最大速率0.03kg/h;1#生产线锌烟排放口DA002排气筒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1.3mg/m3、最大速率0.039kg/h, 氨最大排放浓度1.35mg/m3、最大速率0.043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1mg/m3、最大速率0.049kg/h,1#生产线锌锅加热炉排放口DA003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3.2mg/m3、最大速率0.009kg/h,SO2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42mg/m3;2#生产线酸洗排放口DA006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1.3mg/m3、最大速率0.018kg/h, 氨最大排放浓度4.72mg/m3、最大速率0.038kg/h;2#生产线锌烟排放口DA007排气筒氯化氢最大排放浓度10.2mg/m3、最大速率0.233kg/h,氨最大排放浓度27.3mg/m3、最大速率0.618kg/h,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1.7mg/m3、最大速率0.035kg/h,2#生产线锌锅加热炉排放口DA008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2.6mg/m3、最大速率0.0003kg/h,SO2未检出,NOx最大排放浓度46mg/m3;无组织废气: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0.433mg/m3,氨最大排放浓度0.32mg/m3,VOCs最大排放浓度0.88mg/m3,氯化氢未检出,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0.105mg/m3。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基础减振、隔音、吸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基础减振、隔音、吸声等降噪措施。 2025年4月1日2#东厂界昼间噪声受**路交通噪声影响,监测结果为66dB(A),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昼间、夜间监测数据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对重点区域采取防渗措施,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 对重点区域采取防渗措施,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工业固废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并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对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对危险废物必须配套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场所,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工业固废按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别存放,并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订)、《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对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对危险废物必须配套符合要求的危废暂存场所,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和物资。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编制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落实了环评报告书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组织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号370661-2025-72-L,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施并积极开展应急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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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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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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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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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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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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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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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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