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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刘正非法狩猎一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公告
**省****
公 告
本院在****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指控被告人刘正犯非法狩猎罪一案中,****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被告人刘正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过程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依照《****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将调解协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被告人刘正赔偿野生动物**损害赔偿金82300元。
本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确认,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认为调解协议不足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如公告届满后无有关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提出书面异议,或提出书面异议经本院审查不成立,本院将在审查确认上述协议不损害公共利益的情况下,依法出具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
特此公告。
二○二五年七月九日
联系方式:0737-****271
地址:****刑事审判庭(**大道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