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微波合成处理系统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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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类型:其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7-08 17:22:54 截止时间:2025-07-16标书代写

统一信息编码:HLJDGG202****8091

项目编号:****

专业领域: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星应用,其他

某微波合成处理系统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本项目采购人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采购,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开展资格审查。

1.1 采购内容
1.1.1 项目名称:某微波合成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1.1.2 项目编号:****
1.1.3 项目概要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总价)

(人民币万元)

其他

要求

1

某微波信号处理系统1套,小型高交叉极化天线1套,2套现有天线改造以适配系统前后端设备,系统的技术支持服务,配套的低损耗线缆、配件和系统安装维护工具。

1

260(含税价 )


1.2 ★资格能力条件要求
1.2.1 基本要求
1.2.1.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1.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2.1.3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1.2.1.4 代理商要求: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2.1.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后续投标(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后续投标(响应);
1.2.1.6 未从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不得参与资格预审;
1.2.1.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

(1)被宣告破产的;

(2)尚欠缴应纳税款或者社会保险费的;

(3)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

(4)被依法限制或者禁止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根据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失信名单判定限制或者禁止范围);

(5)有证据证明申请人在参加装备竞争性采购前3年内,发生过装备采购合同违约行为,对拟采购装备项目合同履约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6)法规制度规定不得参加军队装备采购活动的其他情形。

1.2.2 项目实施要求
1.2.2.1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质。军队可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或承诺,军队工厂等其他军队单位可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具备承担相应密级任务的证明;
1.2.2.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标或国军标)现行有效且能够覆盖采购产品或其同类产品的科研 / 生产 / 修理 / 技术服务 (至少符合1项)。已办理“两证合一”的,可提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正本及副本;
1.2.2.3 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设备或其同类产品;
1.2.2.4 装备承制能力条件要求
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证书尚在有效期内,注册装备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项目要求(承制范围覆盖通信、网络、电子或其他可以覆盖本项目相关设备的分类),承制性质包括科研 / 生产 / 修理 / 试验 / 技术服务 ),以申请人提供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副本为准;
1.2.3 采购方案其他要求:

1.2.3.1 承诺成交后按照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管理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确保承制范围、承制性质满足采购任务要求;

1.2.3.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3.3 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说明:1.资格能力条件要求中所述“前3年内”是指从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日起算的前3年。如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日是2025年1月1日,前3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标书代写

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指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1.3 资格预审方法

合格制。

1.4 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
1.4.1 领取时间

2025年7月17日起到2025年7月20日止,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1.4.2 领取地点

**省**市**区洛羊街道鱼水路1号。

1.4.3 领取要求

所有符合条件并愿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单位请携带“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所列文件,现场办理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

1.5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5.1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1.5.2 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5.3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有效证明材料;
1.5.4 保密协议。

说明:证明材料中授权委托书、保密协议及声明函须提供原件,证书及截图可为复印件或打印件。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1.6 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1.6.1 提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2025年7月25日12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6.2 提交申请文件地点

提交申请文件地点由采购人指定。指定专人送达现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1.7 其他注意事项

本项目公告发布平台为“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cn)”。

联 系 人:张 工 联系电话:186****2270


授权委托书和保密协议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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