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乐田公社食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09日至2025年07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大道124号,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95-****36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乐田公社食品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经济开发区****开发区A区开源大道7号中科创谷示范园1-2栋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市乐田公社食品加工项目位于****经济开发区****开发区A区乡开源大道7号中科创谷示范园1-2栋 ,项目主要从事米面制品和即食米面制品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5840吨米面制品、3160吨即食米面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0052.5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604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额为10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局**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