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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生的通知》(肇府办〔2023〕9号)有关规定,在认定了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并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后,以个人身份按规定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可给予定额450元/人/月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现将市直及**区参保人员申请第十一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第四次发放名单(共270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天(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
如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向****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股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电话:0758-****892
附件:**市直及**区参保人员申请第十一批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明细表(2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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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