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湖南能源集团红寺堡区新能源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红寺堡区段)临时用地的批复

审批
宁夏-吴忠-红寺堡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 引 号:
****
分 类:
国土**、能源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2025-07-09
时 效:
有效
文 号:
吴自然资批字〔2025〕22号
标 题:
********集团****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区段)临时用地的批复
********集团****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区段)临时用地的批复
吴自然资批字〔2025〕22号

湘投新****公司:

《****集团****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区段)临时用地的请示》(红自然资发〔2025〕83号)及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收悉。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规定,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可申请使用临时用地。经审核,你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编制了《****集团****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区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和《****集团****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区段)临时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并通******局审查,占用的生态保护红线编制了《****集团****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段)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论证报告》并取得****人民政府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认定意见,临时占用的****草原局审批通过,临时占用的草地****草原局审批通过,程序合法,要件齐全。现批复如下:

一、****集团****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区段)临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1.1808公顷,红线名称为西部腾格里沙漠边缘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红线类型为其他有必要严格保护的生态区,符合《****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3〕63号)临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有关规定。

二、同意你单位临时使用位于**区**直属,大河乡直属,大河乡大河村、开元村、石炭沟村辖区内15.9542公顷(239.31亩)土地,****集团****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区段)临时用地,用途为地上线路架设、施工便道,四至范围以勘测定界报告为准(见勘测定界图)。总用地面积15.9542公顷:其中:耕地4.4976(永久基本农田3.4975公顷、一般耕地1.0001公顷)、果园0.9602公顷、乔木林地0.0126公顷、灌木林地1.5776公顷、其他林地0.1029公顷、其他草地8.2699公顷、采矿用地0.0331公顷、公路用地0.0262公顷、农村道路0.1024公顷、坑塘水面0.0041公顷、沟渠0.2503公顷、裸土地0.1173公顷。

三、本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年,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严禁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严格按照批准用途、范围使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及位置、扩大临时用地范围、增加开发强度等。

四、临时用地批复后,你单位要及时缴纳耕地占用税。

五、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你单位应对使用的耕地耕作层进行表土剥离,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等工程技术措施,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加强后期管护,确保剥离的表土用于被损毁土地的复垦。

六、临时用地使用期间,你单位应自觉接受属地自然**部、门林业和草原部门的监督和管理,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如因城市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你单位应拆除地上建(构)筑物并交还土地。

七、临时用地期限届满后,你单位应当:

(一)清除障碍、拆除临时建(构)筑物;

(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集团****基地300万千瓦光伏复合发电(一期100万千瓦)项目330千伏输变电工程(**区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供利用状态,严格落实生态恢复责任;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1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复垦质量;

(四)申请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

2025年7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