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肉鸭养殖及粪污**化利用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肉鸭养殖及粪污**化利用项目(EPCO) | |||||
| 招标项目编号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 地址 | **县砀城镇**居二期商业四栋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主任 187****2562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 地址 | ******花园1栋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工 150****1967 | |||||
| ****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正宇 ****公司、****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公司 | 联合体牵头人:**沃恒建设****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 | |||
| 地址 | **县砀城人民东**侧御都星城**星居C2#楼103号房、**省**市**区**地理**城C8栋商业楼1层A区、安****经济开发区 | **省**市**县****广场1栋404室、**省****市大十字街道**大道6****商贸城四大馆38幢3层3803 | **省**市**县百善镇泗永路868号、**市**区枫泾镇一号桥北堍2号41号厅2室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 投标报价(费率%/元) | 98.52%(约****76000元) | 97.76%(约****88000元) | 98.65%(约****45000元) | |||
| 工期(日历天) | 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 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 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营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 |||
| ****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 | / | / | |||
| 项目经理 | 姓名 | 孙菊菊 | 张朋朋 | 崔恒明 | ||
| 证书名称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
| 证书编号 | 皖234****03538 | 皖234****03513 | 皖134********03917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曹林杰 | 梅 霉 | 朱 恒 | ||
| 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 | 201****1025 | 201****0191 | 202****4327 | |||
| 综合评估得分 | 92.36 | 89.70 | 89.43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 公示时间 | 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7月14日 | |||||
| 招标代理费 | 192000元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 投诉受理单位 | ****农业农村局 | |||||
| 单位地址 | **县科技路**居二期 |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政策法规股 0557-****6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