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兹有**市宝****学校向我局提交变更举办者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拟变更事项基本情况:
| 学校名称 |
拟变更事项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市宝****学校 |
举办者 |
**市****公司 |
**市****公司 |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9日至7月15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向我局(地址:**区洪文路1号,邮编:518101)反映情况或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或电话,以示负责。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的情况将严格保密,并认真调查核实。
****管理科:电话****1107
****中心:电话****1185
****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