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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9日
澄清公告
尊敬的潜在投标人:
**淮河公路二桥2025年桥梁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现将澄清内容发布如下:
1、本项目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 :“投标有效期的日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更改为“投标有效期的日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如有不一致以此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函第7项其他相关资料中第5条:“本响应文件格式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60个日历日”更改为:“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日起 60个日历日。”如有不一致以此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响应承诺书第1条:“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格式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格式的”更改为“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如有不一致以此为准,请各投标人知悉,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自行承担。
4、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技术商务评审表格中第2行“(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修改为“(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5、其他事项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澄清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已发布的文件(答疑、澄清)与本澄清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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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