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 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生态环境厅、**省自然**》(湘环发[2021]26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2025年6月****委托****负责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我公司接到任务后,组织技术力量对项目地块进行了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编制完成成了《月亮岛街道月亮岛路与银杉路交叉口东南角E08-F14地块(S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现将报告相关情况和结论进行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市**区望府路1688号
联系人:黄主任
联系电话:150****5310
二、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高塘岭街道文源东路199号紫鑫写字楼7#栋708房
联系电话: 0731-****0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