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龙岗排水有限公司2025-2026年广告宣传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的质疑回复及修改说明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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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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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深****公司2025-2026年广告宣传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深****公司2025-2026年广告宣传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 ****-01
澄清答疑内容
变更澄清类型 澄清补遗/招标(预审)文件变更
澄清答疑内容

致质疑单位、各投标人:

关于质疑单位就深****公司2025-2026年广告宣传制作供应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提出的质疑问题,我司根据相关程序已转招标人处理,现根据招标人的答复情况,在此作出相关回复及修改内容说明:

质疑问题:商务评审标准中要求“提供同类业绩的合同关键页和中标通知书” 作为业绩证明材料。质疑单位认为该要求存在不合理之处:在实际商业活动中,部分项目采用直接签订合同的**模式(如单一来源采购、框架协议续期、客户直接委托等),此类项目由双方直接协商达成**,采购人并未发放中标通知书,仅以合同作为**生效的唯一凭证。若严格按照评分标准,此类真实有效的业绩将因缺少中标通知书无法纳入评分范围,这既不符合行业实际操作惯例,也可能排除了部分具有真实业绩但无中标通知书的潜在供应商,限制了公平竞争。

回复:招标人同意对此条评审项做出修改,详细修改如下:

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定标办法/二、评标方法/附表1-1 《商务标评审标准》第2项同类业绩:标书代写

“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关键页(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服务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等);

2、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

修改为:

“证明材料:

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合同关键页(关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约主体名称、服务内容、签订合同时间、签约主体公章等);

2、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成交结果公示截图(需体现投标人为所提供项目合同的成交人)。”

其他不变,详见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各投标人务必及时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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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7-09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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