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7-09 16:15
| 90天 |
| 资金现金 |
| 20,000元 人民币 |
| 人民币 |
| CQZYGCZHPG[ZF] |
| **区F01单元03街区C5-5/04地块项目(总部大厦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核服务答疑及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F01单元03街区C5-5/04地块项目(总部大厦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跟踪审核服务”的答疑及补遗内容通知如下: 一、答疑部分 提问一:科技产业园属于民用建筑吗 答 :科技产业园属于民用建筑。 提问二:业绩要求的是**投资,但是造价的合同上都是写的项目总投资,符合要求吗2.我公司合同是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但是合同里包含了全过程造价,符合要求吗 答: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投资,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证实其**投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包含了全过程造价业绩予以认可。 提问三:业绩要求的是**投资,但是造价的合同上都是写的项目总投资,符合要求吗2.我公司合同是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但是合同里包含了全过程造价,符合要求吗 答:若业绩合同无法体现**投资,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证实其**投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包含了全过程造价业绩予以认可。 提问四:质疑一: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6、其他要求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质疑问题:总公司是外地企业,****公司。****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公司。因分公司注册地在**,分公司人****公司在**缴纳。请问拟派****公司缴纳社保能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投标人在渝分支机构为拟派人员缴纳的社保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五:业绩名称写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全过程跟踪审核/审计”是否都认可 答:予以认可。 提问六:本项目在资格审查中要求拟派项目组成员不少于 6 人,其中一级造价工程师是4人,其余人员是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在商务部分的拟派项目组成员加分要求每增加一名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一级造价工程师(或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得 2.5 分,请问能否继续提供资审中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的人员用一造来加分本项目资审要求7人,商务加分要增加4人,这个项目总共需要11人不太合理,如不能用资审中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的人员加分的话请给出合理解释。 答:请各投标人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内容。资格审查中的人员不能用于商务部分评分,本项目为大型续建工程,增设人员为考核投标人实力,按招标文件执行。 提问七:请问全过程咨询(含造价)业绩是否满足 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提问八:****公司名义投标,****公司人员和业绩是否满足招标要求 答:投标人在渝分支机构的人员和业绩予以认可。 提问九:有没有业主作为评标专家的 答: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现增加:10.7 其他:(1)交易服务费:本项目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总金额按《****委员会****交易所****公司****交易中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交易服务费由中标人全额缴纳。(2)招标代理费:由招标人缴纳。 2、现将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方式二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的联系电话:023-****4511修改为:023-****8080。 3、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实质性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修改为:第三章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中:实质性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本次投标不得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其他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 4、现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A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中:A-1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不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 3.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4.****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修改为:A-1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公司 2025年7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