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坑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竣工时间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的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银坑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市**区湾仔****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0'45.05",北纬22°11'11.89"),建设内容包括上游坝坡不变,降低坝顶高程,培厚下游坝坡;设置塑性防渗墙,采用劈裂灌浆对坝体进行防渗加固;降低溢洪道堰顶高程,**扶壁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及混凝土护底等;**测压管,加设量水堰,修补右侧山体集水渠、上游坡坡面,设置自动化监测系统,文物就地保护。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2年9月开工建设,于2023年11月竣工。项目于2024年4月29****环境局《****环境局****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2025〕107号),完成补办环评手续。
二、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借用附近居民卫生间或公厕用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就近水质净化厂。
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水产生,****管理处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槽罐车拉运至南区水质净化厂处理。
2、废气
项目营运期无废气排放。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的 3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行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其他情况说明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湾仔竹仙路28号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0756-****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