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秋季-2028年春季教学印刷服务采购项目
3.比选人:****
4.采购代理机构:****
5.比选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7月8日09: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时止。
6.比选时间:2025年7月9日14:00(**时间)
7.比选地点:**省**市**驿区湖岸南路999号大华湖畔里2栋2单元1902号。
二、中选人信息
中选人:****
中选折扣率:86.7%
三、公示期1个工作日(2025年7月10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招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四、联系方式
比选人:****
地址:大面街道车**四路366号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8-****592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驿区湖岸南路999号大华湖畔里2栋2单元1902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8-****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