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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81MA7D8HNM88 | 建设单位法人:王向东 |
| 孟慧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 ****新材料产业园海康路16号 |
| 年产六氟磷酸锂3万吨、高纯氟化锂6千吨、氯化钾水溶液20%1.7万吨、固体氟化钙2.8万吨及副产品盐酸20%31.3万吨、副产品氢氟酸30%2.3万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13-C2613-无机盐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 ******市 |
| 经度:120.805833 纬度: 31.81472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7 |
| 苏环评审〔2022〕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81MA7D8HNM88001V |
| 2024-03-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0 |
| 8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81MA7D8HNM88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0506MA1NY6NK1R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 ****0506MA1NY6NK1R | 竣工时间:2024-07-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6-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58.****.61:10520/gongshixinxi/1333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六氟磷酸锂3万吨、高纯氟化锂6千吨、氯化钾水溶液20%1.7万吨、固体氟化钙2.8万吨及副产品盐酸20%31.3万吨、副产品氢氟酸30%2.3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六氟磷酸锂15000 吨、氯化钾水溶液8500吨(含量20%)、固体氟化钙14000吨及副产品盐酸156500吨(含量20%)、副产品氢氟酸11500吨(含量30%) |
| 此次验收为第一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纯氟化锂:预反应、过滤、吸附等;六氟磷酸锂、氯化钾水溶液、副产品盐酸、氢氟酸:投料、反应、过滤、结晶等;氟化钙、氯化钾、副产品盐酸:反应、固液分离等 | 实际建设情况:六氟磷酸锂、氯化钾水溶液、副产品盐酸、氢氟酸:投料、反应、过滤、结晶等;氟化钙、氯化钾、副产品盐酸:反应、固液分离等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氟化锂在配酸、精品合成产生的氟化物废气和罐区二产生的HCl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1套两级碱吸收处理后通过1#排气筒排放;六氟磷酸锂在五氯化磷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1套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六氟磷酸锂在吸收反应过程中产生的HCl和氟化物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2套三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和4#排气筒排放;六氟磷酸锂结晶和精制废气经4套两级碱洗处理后分别通过5#、6#、7#和8#排气筒排放;氟化钙车间在反应、固液分离、干燥过程中产生的HCl、和氟化物废气经1套一级水洗+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9#排气筒排放,氟化钙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9#排气筒排放;罐区一和无水氟化氢罐区产生的HCl和氟化物一起经1套一级水洗+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0#排气筒排放;洗桶车间产生的氟化物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1#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2#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洗桶车间洗桶废水、洗桶废气处理废水、六氟磷酸锂车间五氯化磷投料粉尘碱洗废水、结晶和精制废气二级碱洗废水和危废仓库废气碱洗废水经1套85m3/d的污水处理系统1处理后全部回用;氟化锂车间生产工艺废水、氟化锂废气处理废水、氟化锂车间地面和设备冲洗废水、冷却塔强排水、纯水制备废水、初期雨水、化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经1套86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2处理后接管。 噪声:本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隔声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或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环境风险: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在该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前,按《****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报生态****园区应急预案建立联动机制。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六氟磷酸锂合成车间在五氯化磷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1套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排放;六氟磷酸锂在吸收反应过程中产生的HCl和氟化物废气经2套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3#、4#排气筒排放;六氟磷酸锂结晶和精制废气经2套两级碱洗处理后分别通过5#、6#排气筒排放;氟化钙车间在反应、固液分离、干燥过程中以及罐区产生的HCl和氟化物废气和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的包装废气一起经1套两级水洗+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9#排气筒排放;洗桶车间产生的氟化物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1#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两级碱洗处理后通过12#排气筒排放。 废水:本项目洗桶车间洗桶废水、洗桶废气处理废水、六氟磷酸锂车间五氯化磷投料粉尘碱洗废水、结晶和精制废气二级碱洗废水和危废仓库废气碱洗废水经1套85m3/d的污水处理系统1处理后全部回用;冷却塔强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经1套860m3/d的污水处理系统2处理后接管至**中****公司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隔声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滤渣、废渣、污泥、滤芯、滤布、废膜、废填料、废机油、废包装内袋、废拖把、废试剂瓶、在线分析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污泥、废包装外袋外售综合利用或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废物使用540m2危废仓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已设置了标识牌和监控设施,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 环境风险: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320581-2024-298-H。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168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 由于六氟磷酸锂合成车间由原来的一座调整为两座,原来合成车间配套的3套废气处理系统(1套投料废气两级碱洗装置、2套合成废气两级碱洗装置)调整为6套(2套投料废气两级碱洗装置、4套合成废气两级碱洗装置),合成车间的排气筒由原来的3个调整为6个;氟化钙工艺废气处理措施由原来的一级水洗+两级碱吸收调整为了两级水洗+两级碱吸收,氟化钙包装废气由原来的布袋除尘器调整为了布袋除尘器+两级水洗+两级碱吸收;厂内污水站2在其他废水包含了生活污水(因为建设单位为涉氟企业,生活污水中包含了职工洗澡废水会带一定的氟),为了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对生活污水进入后的废水工艺进行调整,主要为取消气浮,使用加钙絮凝多级混凝沉淀。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HF中间槽、HF计量泵、五氟化磷发生器、合成反应釜等;六氟磷酸锂合成车间由原来的一座(六氟磷酸锂的产能为3万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五氟化磷发生器、合成反应釜等;原六氟磷酸锂合成车间由原来的一座(六氟磷酸锂的产能为3万吨/年)调整为两座(每座的产能均为1.5万吨/年) |
| 在产能和生产工艺不变的情况下,对项目部分生产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进行微调,具体如下: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六氟磷酸锂车间新增了氟化氢纯化釜、纯化釜温水槽、五氯化磷尾气缓冲气包等辅助设备,对HF中间槽、吸收反应釜、一次过滤器、二次过滤器等辅助设备的数量和型号进行部分调整;氟化钙车间新增了氯化钙预热器、混酸预热器、氟化钙冷却釜、抽滤槽等辅助设备,对混酸高位槽、混酸高位槽、板框压滤机等辅助设备的数量和型号进行部分调整。原六氟磷酸锂合成车间由原来的一座(六氟磷酸锂的产能为3万吨/年)调整为两座(每座的产能均为1.5万吨/年);辅助车间(公用辅助工程)、氟化钙车间、罐区和仓库等位置进行了调整。本项目平面布置变化不会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也不会导致新增敏感点的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5.976 | 23.1355 | 0 | 0 | 5.976 | 5.976 | |
| 0 | 10.757 | 41.644 | 0 | 0 | 10.757 | 10.757 | |
| 0 | 0.432 | 0.432 | 0 | 0 | 0.432 | 0.432 | |
| 0 | 0.086 | 0.086 | 0 | 0 | 0.086 | 0.086 | |
| 0 | 0.72 | 0.72 | 0 | 0 | 0.72 | 0.7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565 | 0.195 | 0 | 0 | 0.057 | 0.057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1套85m3/d的污水处理系统 | 厂内回用水水质标准要求(COD≤100) | 1套85m3/d的污水处理系统 | 达到回用水水质要求 | |
| 2 | 厂内污水站2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和**中****公司的接管标准 | 厂内污水站2(取消气浮,使用加钙絮凝多级混凝沉淀) | 本项目总排口pH、COD、SS、NH3-N、TP、总氮、氟化物、盐分日均排放浓度满足**中****公司接管标准 |
| 1 | 两级碱洗+2#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两级碱洗+2#排气筒 | HCl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要求 | |
| 2 | 两级碱洗+3#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两级碱洗+3#排气筒 | 氟化物和HCl浓度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要求 | |
| 3 | 两级碱洗+4#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两级碱洗+4#排气筒 | 氟化物和HCl浓度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要求 | |
| 4 | 两级碱洗+5#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两级碱洗+5#排气筒 | 氟化物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要求 | |
| 5 | 两级碱洗+6#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两级碱洗+6#排气筒 | 氟化物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要求 | |
| 6 | 1套一级水洗+两级碱洗;1套布袋除尘器+9#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1套一级水洗+两级碱洗;1套布袋除尘器+9#排气筒 | 颗粒物、HCl和氟化物浓度均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
| 7 | 两级碱洗+11#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两级碱洗+11#排气筒 | 氟化物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要求 | |
| 8 | 两级碱洗+12#排气筒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两级碱洗+12#排气筒 | HCl浓度符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标准要求 |
| 1 | 本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隔声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本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强化隔声等措施进行综合降噪。 | 海康路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
| 1 | 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原辅料仓库、生产车间、罐区、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堆场、事故池等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 落实了《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原辅料仓库、生产车间、罐区、废水处理设施、固废堆场、事故池等采取了重点防渗措施。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滤渣、废渣、污泥、滤芯、滤布、废膜、废填料、废机油、废包装内袋、废拖把、废试剂瓶、在线分析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污泥、废包装外袋外售综合利用或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废物使用540m2危废仓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已设置了标识牌和监控设施,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滤渣、废渣、污泥、滤芯、滤布、废膜、废填料、废机油、废包装内袋、废拖把、废试剂瓶、在线分析废液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污泥、废包装外袋外售综合利用或卫生填埋;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危险废物使用540m2危废仓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仓库已设置了标识牌和监控设施,采取了防腐防渗措施 |
| 1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在该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前,按《****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完成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的编制,报生态****园区应急预案建立联动机制。 | 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取得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320581-2024-298-H。定期排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建设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1680m3的事故废水收集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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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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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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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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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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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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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