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212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办事处**路与**北路交界口西北角 | ||
| 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3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5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机关团体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机关团体用地 | 21215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725BB0063 | |||
| 起始价: | 1200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07月10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 到 ****交易中心405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07月20日 至 2025年07月29日 到 ****交易中心405办公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9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07月29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5年07月30日 10时00分****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挂牌出让文件及出让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欠缴土地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二)竞买申请人与保证金缴款人必须一致。 (三)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专户。 (四)竞得人除缴清成交价款外,还须按规定另交相关税费。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县《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QY****037)的规划要求实施。 (六) 竞得人须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装配式建筑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新住建联发[2023]1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本次出让只对土地价格部分进行竞价,构建筑物价格不纳入竞价范围,成交价款即为土地出让金和没收建筑物资产处置费用,溢价部分属土地出让金,土地价款(含溢价部分)、地上建筑物价款全额缴入税务账户。 (七) 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过期将不能关联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八)该宗地按现状进行出让,所涉及的矛盾纠纷****办事处负责协调解决。 (九)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十)其他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试行)办理。 (十一) 本次挂牌交易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梅苑南路390号
联 系 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073****3255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