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实验幼儿园新增配变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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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配变工程 (项目名称) ****新增配变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致:**省****公司、**高禹****公司、******公司、******公司、**省鸿联****公司、****公司(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若公司名称有误或有遗漏****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增配变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788101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增配变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88101元;其中包含暂列金2876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凡取得**电监办以****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已在**电监办备案的备案证明。(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筑〔2015〕35号、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省外建筑企业应当登录**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建筑企业信息以“省外信息登记系统”所登记的信息为准。②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 ****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及根据闽建筑〔2019〕22号 ****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不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④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08日08时30分至2025年07月 14日17时30分通过**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com/home)采取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热线400-****-5191。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陆仟元(¥:16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根据《****委员会等 5 部 门转发****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 [2023]7 号)、(明发改民营[2023]282号)的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 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 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则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 21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com/home)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答疑及澄清在**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com/home)上发布,如有变更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翠江镇角头街94号,邮编:365400

电话:182****3900 联系人:简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翠江镇慈恩路1号8幢102店,

邮编:365400

电子邮箱:/电话:189****8380,传真:/

联系人: 小刘

交易平台:**县国有资产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nhgzpt.****.com/home)

地址:**县翠江镇南大街222号翠源大厦2楼

联系电话:173****0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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