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管理人(以下简称 “管理人”)的委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就****部分资产承租人进行公开招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为最大化实现破产资产价值,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法院后现特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财产管理方案》,决定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选定承租人,对公司部分现有资产进行租赁经营。
本次租赁的资产范围沿用**市宝****公司****公司财产范围,具体如下:
1.生产设施:金旌公司的 3#、4#、5# 矿热炉及配套生产设备;
2.电力系统:110 变电站及附属电力设施设备;
3.办公生活区域:办公用房、住宿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注:(1)资产现状以实地查看为准,管理人不承担资产质量瑕疵保证责任。
(2)目前,金旌公****公司的资产,且其****公司的资产难以分割、高度关联,具体包括:3#、4#、5#矿热炉相关的环保设备、安监设备、除尘设备、水冷却设备以及因电缆老化更换的电力设备等资产。
因此,管理人建议意向承租人在报价或响应招募前,****公司先行****公司资产进行协商。
(3)管理人特别提示
****公司自有资产的使用争议导致本次招募租赁标的物无法使用的,****法院、管理人及破产程序无关,承租方仍应严格履行相关承诺及合同义务;
(1)本次资产租赁的期限定为:1年。
(2)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如原承租人有续租意向且管理人同意续租的,租赁期限将延续1年,并由双方签署续租文件。
(3)如原承租人无续租意向,且租赁标的仍需继续租赁的,则管理人将重新招募承租人,承租人按管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向管理人移交承租标的,租金计算至承租人将租赁标的向管理人实际移交之日。
(4)租赁期限内,如因破产程序推进、不可抗力等合理事由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的,双方互不主张责任,承租人按管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向管理人移交承租标的,租金计算至承租人将租赁标的向管理人实际移交之日。
(5)如本案转入重整程序且成功招募本案重整投资人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及租金的计付。自管理人依照《重整计划》向投资人移****公司资产之日起租赁合同关系解除,承租人应付租金计算至管理人****公司资产之日。
本次租赁采取最高价方式选定承租人,意向承租人需在报价文件中明确租赁费金额,最终以有效报价中的最高报价确定承租人。
1.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权限需涵盖本次租赁相关事宜;
3.需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具备支付租赁费及维持运营的资金能力;
4.具备维持租赁资产正常运营、生产的能力;
1.凡有意参与者,请于 2025 年07月07日至 2025 年07月14日下午 18:00 分止,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 ****@163.com 登记并领取招募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企业简介及相关材料。
2.登记成功后,代理机构将以邮件形式发送招募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或提交材料不全者,视为放弃参与资格,开标时所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1.比选时间:2025 年07月15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2.比选地点:**市**区泰康街隆基商务大厦八楼 812 室。
3.比选当日,参与单位需派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密封的报价文件到场,参与现场开标。标书代写
本公告在发布,并由管理人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同步转发,后续相关补充公告、通知等也将在此网站公布,请各意向承租人及时关注,因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委托代理机构:****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182****8925
邮 箱:****@163.com
1.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人需自行承担参与招募过程中的全部费用;
3.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终止本次招募程序,并对本次招募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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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