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项目拟批准公示

审批
湖北-荆州-松滋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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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180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项目项目代码****
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已有的180万吨/年磷石膏水洗装置配套建设150万方/年水处理装置,处理含磷废水对磷**回收利用。
建设地点**省-**市-**市 **省**市乐****工业园建设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工业/化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总投资(万元)12000环保投资(万元)7813
建设单位名称****通讯地址****工业园****
邮政编码434200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是否受理受理时间2025-07-10
公告开始日期2025-07-10公告结束日期2025-07-16
公示名称关于****180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类型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关于****180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180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根据《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专家评估结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工业园**** 56 万吨/年 磷酸二铵渣场内,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13万元。建设规模为:年无害化处理磷石膏180万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利用渣场现有磷石膏过滤车间建设磷石膏无害化生产线(在现有两级过滤装置的基础上,新增三级水洗设备,对现有磷石膏过滤线进行改建使其拥有无害化处理磷石膏180万吨/年的能力,并**废水深度处理车间、废水预处理车间,配备150万方/年的水处理装置,对含磷废水进行处理以实现磷**的回收利用)主体工程;配套建设控制车间、排水系统等辅助公用工程及石灰料仓、加药间等储运工程,供电系统、供水系统、雨水系统公用工程及磷石膏储存均依托现有磷石膏库已建工程设施;同步建设污水处理、废气处理、噪声处理等环保工程及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固废处理环保工程依托渣场现有工程设施。 《报告表》结论表明: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污染控制,石灰仓呼吸粉尘采取石灰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粉料卸料时呼吸粉尘经布袋过滤处理;石灰投料粉尘采取投料口设置集气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浓密池产生的溢流清液由现有管道送至主厂区磷酸装置回用;渣场渗滤液部分由现有管道送至主厂区选矿装置回用,部分和本项目生产废水进入本项目**水处理系统进行再生处理(处理工艺为:化学预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膜系统)构成,设计处理能力为:187.5m3/h),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膜系统产生的浓水接入现有管道返回主厂区磷酸装置回用。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运营期项目产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直接作为原料返回生产;水处理沉淀物交由相关单位有效处理和利用;废机油、废含油污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确保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和渣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对接,形成联动机制。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环境风险事故处置能力。 三、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0726吨/年。你公司应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相关要求,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措施。 四、项目涉及产业政策、国土规划等方面的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项目开工建设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违反本规定要求的,须承担相应环保法律责任。 七、你公司应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由**市****执法大队负责。 2025年7月10日
公众听证权利告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局)拟审批180万吨/年磷石膏净化无害化项目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审批部门:****环境局****分局 电话:0716-****096 通讯地址:**市新**街道贺炳炎大道245****中心二楼B57-B61号综合窗口
公示部门****环境局****分局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一)严格落实各项废气处理措施。运营期加强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污染控制,石灰仓呼吸粉尘采取石灰仓顶设置布袋除尘器,粉料卸料时呼吸粉尘经布袋过滤处理;石灰投料粉尘采取投料口设置集气罩,投料粉尘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厂界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浓密池产生的溢流清液由现有管道送至主厂区磷酸装置回用;渣场渗滤液部分由现有管道送至主厂区选矿装置回用,部分和本项目生产废水进入本项目**水处理系统进行再生处理(处理工艺为:化学预处理系统+深度处理系统(膜系统)构成,设计处理能力为:187.5m3/h),废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本项目,膜系统产生的浓水接入现有管道返回主厂区磷酸装置回用。项目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加强管理维护,合理布局。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确保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运营期项目产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直接作为原料返回生产;水处理沉淀物交由相关单位有效处理和利用;废机油、废含油污抹布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临时贮存设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报告表的要求落实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确保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不排入外环境。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和渣场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对接,形成联动机制。加强事故应急演练,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提升环境风险事故处置能力。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附件)
依法公开的环评文件全本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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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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