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项目地点:**市-**县 | 所属行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
最高限价:596646.13元
(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其中,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份额 %,(残****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预留部分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 )不分包,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联合体 ( )合同分包
( )分包:
****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否
( )是,****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⑴ 时间: 2025 年 07 月 10 日至 2025 年07月16日,每日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2:00 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⑵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⑶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标服务
⑷ 售价:人民币0元
⑴ 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2025 年 07 月 21 日 09 点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⑵ 地点: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代理服务费 ( ) 不收取 (√)收取 由采购人 (√)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法,即金额为成交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 1.0 % ,金额100万元-500万元的0.7 %,累加计费。
(3)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执行。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 中小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不执行
( )执行,执行方式:
( )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项目,磋商过程中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材料和证明材料原件。
(6)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未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磋商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请及时关注网站本项目的撤销、变更等公告。
(7)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8)本项目为非“双盲”评审。
对本次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和质疑,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 ******公司院内
联系方式:庞永刚0313-****716
名 称:****
地 址:******开发区惠文街4号枫树小镇小区13号楼1单元801室
联系方式:李雅宁 0313-****146
项目联系人:李雅宁
电 话:0313-****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