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韶镇府管村典型村提升建设项目施工 | ||
| 新韶镇府管村典型村提升建设项目施工 |
| 新韶镇府管村典型村提升建设项目施工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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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08 00:00:00 | ||
| ****143.910000 | ||
在府管村及周边开展典型村人居环境提升、产业项目配套设施及便民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庄风貌。
1.工程名称:新韶镇府管村典型村提升建设项目施工。
2.工程地点:**市**区新韶镇。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由上级财政资金解决(100%)。
5.工程内容:在府管村及周边开展典型村人居环境提升、产业项目配套设施及便民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村庄风貌。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 工程承包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施工): 2025 年 07 月 09 日。
计划竣工日期(施工): 2025 年 09 月 07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60个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伍佰陆拾玖万贰仟壹佰肆拾叁元玖角壹分(¥****143.91元);
其中:
(1)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金额:
人民币(大写)贰拾柒万伍仟壹佰陆拾玖元陆角陆分 (¥275169.66元);
(2)暂估价:
人民币(大写)伍拾万零伍仟肆佰玖拾叁元伍角叁分 (¥505493.53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承包人项目经理:凌利娜。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 2025年 07 月 08 日签订。
本合同在****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 捌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肆 份,承包人执 肆 份
发包人:**市**区新韶镇 承包人:****
人民政府(公章)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0200MA55BRHF5H
地 址: **市**区启明南路31号 地 址:**市**区**北路4号乙幢首层2-3号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512000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0751-****817 电 话:0751-****238
传 真: 传 真:0751-****238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
**启明支行
账 号: 账 号:447********006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