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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县**镇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90万吨石灰岩项目(银村东矿段建设期)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市荣泽****公司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建拓****公司
监测单位:******公司
验收单位:******公司
地理位置:**县城251°方向,直距约9km的禄新镇毛村一带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及《**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管理办法》(桂水规范〔2020〕4号文)的有关规定,**县**镇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90万吨石灰岩项目(银村东矿段建设期)于2025年5月6日,在**市**县组织召开**县**镇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90万吨石灰岩项目(银村东矿段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及与会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和验收情况的汇报,以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施工单位的补充说明,经讨论,形成了**县**镇银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年产990万吨石灰岩项目(银村东矿段建设期)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相关材料进行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下附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公示期: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8月3日。
联系电话:水保站 0772-****397
****水利局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