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公司绿色循环利用再生**项目等4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0日—2025年7月1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1-****410电子邮箱:****@qq.com
地址:**巡场镇金河新区人社气象环保大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