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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火灾探测器专项维修项目 | 1.0/项 | 145000.0 | 一、电气火灾探测器(部件:探测器、互感器) 规格型号:华宿L610、100A 数量:31套 有故障的部件必须进行更换,全新部件(合格证、出厂证证明)由中标人提供,具体维修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二、电气火灾探测器(部件:探测器、互感器) 规格型号:华宿L610、225A 数量:2套 有故障的部件必须进行全新更换,全新部件(合格证、出厂证证明)由中标人提供,具体维修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三、线路系统性排查 数量:1项,维修正常后,中控室主机无异常显示故障,以达到采购人使用要求为最终验收标准。 四、人员要求 1.项目实施之前,中标单位应为此项目现场操作人员购买人身责任险,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服务团队人员要求≥4人:其中1人为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至少具有2名四级中级技能消防设施操作员、1名弱电工(请投标人在竞价系统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人员证件,同时需上传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现场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中华人民**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类别电工作业,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操作时需符合规范要求。 2.在项目竞价阶段提供合理科学的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质量安全保障措施、风险预案等)、服务承诺函(请投标人在竞价系统上传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实施方案、服务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自定)。 3.竞价截止日前可实地踏勘,合理建议可以提出;使用场地的特殊性,安装时间要根据现场使用情况并征得现场使用方同意,安装调试无安全风险,如造成责任风险,由中标方承担;辅材及人工费为包干制,额外提出费用要求的,将不予支持。 五、其他要求 1、若维修过程中发现电气火灾探测器实际故障数量超过33套,超出数量在1个以内的,中标单位应负责免费提供配件维修更换。 2、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对换下来的部件进行作价回收处理,折算在项目的综合报价里。 3、如果维修过程中,对原有正常的部件造成损坏,中标单位应免费提供全新部件并进行更换。 | 1、验收合格后(以技术验收合格签字为标准),中标人向采购人免费提供1年此次维保相关的上门保修服务。质保期1年。 2、质保期内,中标人将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开通24小时热线电话接受采购人的电话技术咨询,如故障不能排除,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提供现场服务,待产品运行正常后撤离现场。如果有因供应的配件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中标人应对产品予以免费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产品或配件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配件产品原价赔偿处理。 3、中标人提供详细技术资料并免费对采购人人员技术培训,培训的内容及方案应由双方协商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