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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及《关于做好南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暨特级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我市何柏才等17人通过了2025年特级教师评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7月11日至17日止,共5个工作日。若对评审通过的特级教师候选人有异议,****教育局人事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人事科(**区**北路89号)
邮政编码:512026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75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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