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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投资建设的**高新区秉恒储灰综合再利用项目(不含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已竣工旦具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现将该项目竣工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高新区秉恒储灰综合再利用项目(不含加气混凝士砌块生产线)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开发区姚店镇白牙村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4674m2,**6万吨粉煤灰钢板仓储罐1座,**一套气力输灰系统,一套粉煤灰分选系统,3个分选产品筒仓(其中粗灰筒仓1个、细灰筒仓2个)及相关附属设施;项目混凝土砌块生产车间已经建成,临时作为库房使用,配套的砌块生产线相关设施设备未建设,后期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若进行建设另行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可向我单位反馈。
联系人:杜总 联系电话:133****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