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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规范我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的通知》内容,经审议,我单位拟于近日内作****集团****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许可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准予入河排污口设置许可决定书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1-****644
传真:0911-****710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县****服务大厅2楼
邮编:7157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
| 1 | ****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 | **省**市**县石堡乡店子河村 | **** | **锦****公司 | ****位于**省**市**县石堡镇店子河村。公司于2010年建设**县县城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于2015年进行提标改造,于2019年进行扩容提标。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处理厂,建设型式为半地下式,占地面积约17.91亩。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器+多段多级AO生物反应池+二沉淀+中间提升泵房+深度处理间+接触消毒(次氯酸钠消毒)+排入石堡川河”;污泥处理工艺:浓缩脱水;除臭工艺:生物滤池除臭。设计规模0.5×104m3/d,****中心镇区石堡镇,仅处理服务范围内生活污水,出水满足《**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A标准后排入石堡川河。****在项目地北侧10m处石堡川河左岸设置1个入河排污口,地理坐标为东经109°46′39.79″,北纬35°33′8.71″,排放方式为生活污水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明渠。 (详见论证报告) | 详见论证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