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财政局关****政府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区2025年市政景观照明管理服务(项目编号:****)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 采购项目名称:**区2025年市政景观照明管理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万元):148.00 中标供应商:**** |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变更事项: 乙方在****公司 恒永光智慧****公司 就近调配工作人员、服务设备等履约**。乙方作为项目履约主体仍承担原合同权利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本项目权利义务。 乙方授权 恒永光智慧****公司 负责本项目服务费用的发票开具及收款工作,由 恒永光智慧****公司 在委托人付款前向委托人提交合法、等额完税发票等支付所需资料。《**区2025年市政景观照明管理服务合同》合同协议书签署页约定的收款账户变更为: 开户名:恒永光智慧****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车公庙支行 银行账号:410********075398 ****公司账户支付款项,视为已履行《**区2025年市政景观照明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乙方无异议。 |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服务单位****已在****公司〔恒永光智慧****公司〕并来文提请将****公司,为后续顺利进行相关款项支付,现进行合同变更。 |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16日 |
|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东晓街道金稻田路1145号**环卫公寓A栋 联系电话:****6542 传真:****6560 合同备案机构:****政府****中心 地址:**市**区黄贝****区委2501 联系电话:****6674 |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政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