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区青云镇崔家畔村返还安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地块编码:****) | |||||
| 公示单位 |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5-07-10 11:31 至 2025-07-25 11:31 | |||
| 行政区划 | **省-**市-**区 | 地块面积(m2) | 24655.55 |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住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区青云镇崔家畔村 | |||
| 经度 | 109.789680 | 纬度 | 38.255950 |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5-07-01 至 2025-07-08 |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联系人 | 董彩富 | 单位联系电话 | 189****5877 |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李**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8****8950 |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柳皓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1****5555 |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区青云镇崔家畔村 | |||||
| 报告主要结论 | 本次调查范围为**区青云镇崔家畔村返还安置地块,地块位于**区青云镇崔家畔村,四至范围:**刘家坬村居民区、空地,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刘家坬村居民区。中心经纬度坐标为E:109.78968,N:38.25595。调查地块总面积为24655.556m2(合36.98亩);调查地块由建设用地转为居住用地。 本次调查地块可追溯历史上最早为**市**区青云镇崔家畔村村集体农用地及未利用地。2022 年 5 月6 日,******局和规划局根据《****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纪要(第 31 次)》会议纪要精神,与**区青云镇崔家畔村签订《**市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书》(榆政资规收补字〔2022〕2 号),将**区青云镇崔家畔村** 210 过境公路西绿化带,西至规划东环南路,南至青云河,北至居民区的土地收回。收回土地面积为 75173.3 ㎡,折合 112.76 亩,上述 112.76 亩土地先将 0.82 亩安置用地安排在该宗地后,剩余111.94 亩土地按照“1:9 模式”整合,给崔家畔村安排安置用地12.01亩。上述崔家畔村置换整合的土地共计 904.71亩,****政府收回 532.22 亩土地,给崔家畔村安排372.49亩安置用地,安排在规划东环南路两侧。调查地块权属**区青﹒****委员会,****全权委托****对调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工作。 项目组于 2025 年 07 月 02 日-2025 年07 月 08 日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该阶段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工作。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对可能存在的污染源及与污染物迁移相关的环境因素进行了分析和评价,并进行了污染识别。 通过第一阶段调查,地块内及相邻地块不存在生产活动,周围区域的企业历史生产活动经分析不会对调查地块产生污染影响;**区青云镇崔家畔村返还安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满足**市2025年度第三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