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取水口迁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县**取水口迁移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水厂取水口迁至**县织机塘屯附近,**水厂取水口迁至**市木圭镇大塘口附近,配套**泵房及输水管道。供水对象为**县县城,****水厂5.5万m3/d、**水厂8.5万m3/d,工程规模为中型。****泵站两座,****泵站****泵站,配套**输水管线总长25.91km,其**南埋设2根DN800****水厂,输水管线长15.3km,**埋设2根DN700****水厂,输水管线长 10.61km。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9日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7月10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5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亿肆仟贰佰零捌万肆仟叁佰壹拾玖元叁角贰分(¥****84319.32) | ||||||||
| 工期 | 4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唐振鑫(注册编号:京111********04815;身份证号:51122*********505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夏治国(身份证号:14062*********1511); 黄汉军(身份证号:13020*********0018); 武善琪(身份证号:37132*********793X); 汪伟(身份证号:34292*********171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北部生态新区江湾大道道路及地下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 2.**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至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桥梁工程(项目地点:**壮族自治区﹒**市﹒**区)。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亿叁仟叁佰柒拾肆万零贰佰零捌元伍角捌分(¥****40208.58) | ||||||||
| 工期 | 4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陈颖(注册编号:沪131********02805;身份证号:61242*********291X)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密晓扬(身份证号:53233*********2015); 邓正华(身份证号:41081*********5038); 朱晓童(身份证号:41030*********2510); 郝思远(身份证号:61030*********3013); 郭梅(身份证号:61010*********2022); 李军(身份证号:41081*********5014); 裴浩(身份证号:41081*********0196); 魏志军(身份证号:64032*********3710)。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1.**市东环路向北打通工程(项目地点:**省﹒**市﹒**区); 2.扬子江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地点:**省﹒**市﹒**区); 3.****科技城亭岗启动区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地点:**省﹒**市﹒**区); 4.Y4路(大芦线-临港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地点:**市**区临港大道南侧)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贰亿贰仟贰佰捌拾肆万零叁佰叁拾玖元肆角贰分(¥****40339.42) | ||||||||
| 工期 | 4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崔伟志(注册编号:粤144********16825;身份证号:44090*********043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秉球(身份证号:44092*********1530); 包胜强(身份证号:44092*********4672); 林小丽(身份证号:44092*********736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http://www.****.cn/、**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cn:9000/ 、**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g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206 | ||||||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