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项目名称 | 《川江航运文化公园周边道路景观空间营造意见》编制服务单位采购 |
| 采购人 | ****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项目规模 |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市**区 |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 所需服务类型 | 城乡规划编制 |
| 服务内容 | 《川江航运文化公园周边道路景观空间营造意见》编制服务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资格条件: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
| 其他要求说明 | 一、编制要求 本着切合实际、科学、优质、高效的原则,充分考虑立地条件,通过优化植物配置、植物修剪等方式提升北滨二路景观、营造优美城市天际线、打通景观视线通廊、构建北滨二路景观大道和川江航运文化公园绿色节点空间,确保公园景观与道路景观相得益彰、互添色彩。 二、工作内容 (一)现场踏勘,了解川江航运文化公园及周边道路环境情况。 (二)根据现场踏勘与未来发展需求,分析当前景观存在的问题。 (三)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近期、远期景观营造建议。 |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从采购结果确定起至采购经费使用完结束。 |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采购人与中介服务机构将在中选结果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中介服务机构单位应按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地点,根据文件合同条款及要求签订服务合同,否则视为中介服务机构自动放弃中选。中介服务机构中选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取消其中选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
| 服务金额 | ¥30000.00元 |
| 金额说明 | 支付方式:编制报告通过采购人验收后中介服务机构开具相应的发票(以采购人要求为准),采购人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 |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 需规避机构 | |
| 规避原因 | |
| 选取时间 | 2025-07-15 09:00:00 |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 |
| 监督举报电话 | |
| 备注 | 十、其他要求 (一)成交中介服务机构在结果公告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应按成交金额的10%交纳履约保证金(单位名称:****,开户行:工行**建北支行,账号:310********26400210 备注:(《川江航运文化公园周边道路景观空间营造意见》编制服务单位采购),未按时缴纳的,取消中标资格,如无质量问题,合同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二)在合同履行期间,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已开始的编制工作,采购人应根据中介服务机构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但支付金额上限为总金额的30%。 (三)编制报告须调整到采购人满意为止,因调整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原编制费用中,不再增计。 (四)合同生效后,中介服务机构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中介服务机构应立即返还采购人已支付的预付款并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扣除中介服务机构全部履约保证金冲抵违约金。 (五)因中介服务机构编制出现错误或漏洞给采购人后续工作造成损失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向采购人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直接扣除中介服务机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介服务机构另行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六)其他违约责任详见合同约定。 |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川江航运文化公园周边道路景观空间营造意见》编制服务单位采购7.10.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