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块石、砂砾石、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1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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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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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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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公司小**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块石、砂砾石、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

结果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小**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经理部块石、砂砾石、商品混凝土公开招标(招标编号:****)本次招标于2025年7月2日**时间上午10时整,在铁建云链线上会议室准时开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履约能力、技术要求、服务能力和报价等要素,对各投标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委会认定,所有响应文件均通过评审,按招标文件约定“经通过评审的不含税最低价法”推荐排序如下:

中标候选人推荐表

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小**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

物资名称:块石、砂砾石

招标编号:****




包 件 号:KS-01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办法,经评审,推荐本包件中标候选人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最终投标
(元)
1

校核差
(元)
2

校核价
(元)
3=1+2

评标价
(元)
4

推荐顺序

1

****

5,220,000.00

0.00

5,220,000.00

4,619,469.03

第一名

2

****公司

5,630,000.00

0.00

5,630,000.00

4,982,300.88

第二名

3

******公司

5,700,000.00

0.00

5,700,000.00

5,044,247.79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推荐表

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小**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

物资名称:块石、砂砾石

招标编号:****




包 件 号:KS-02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办法,经评审,推荐本包件中标候选人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最终投标
(元)
1

校核差
(元)
2

校核价
(元)
3=1+2

评标价
(元)
4

推荐顺序

1

****商贸有限公司

5,220,000.00

0.00

5,220,000.00

4,619,469.03

第一名

2

东启恒达(北****公司

5,900,000.00

0.00

5,900,000.00

5,221,238.94

第二名

3

****商贸有限公司

6,100,000.00

0.00

6,100,000.00

5,398,230.09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推荐表

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小**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

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招标编号:****




包 件 号:SPT-01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办法,经评审,推荐本包件中标候选人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最终投标
(元)
1

校核差
(元)
2

校核价
(元)
3=1+2

评标价
(元)
4

推荐顺序

1

**市****公司

17,400,000.00

0.00

17,400,000.00

16,893,203.88

第一名

2

**市****公司

18,000,000.00

0.00

18,000,000.00

17,475,728.16

第二名

3

北****公司

18,300,000.00

0.00

18,300,000.00

17,766,990.29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推荐表

项目名称:****集团有限公司小**分洪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一标段项目

物资名称:商品混凝土

招标编号:****




包 件 号:SPT-02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审办法,经评审,推荐本包件中标候选人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最终投标
(元)
1

校核差
(元)
2

校核价
(元)
3=1+2

评标价
(元)
4

推荐顺序

1

涿****公司

29,750,000.00

0.00

29,750,000.00

28,883,495.15

第一名

2

**市****公司

30,080,000.00

0.00

30,080,000.00

29,203,883.50

第二名

3

******公司

30,700,000.00

0.00

30,700,000.00

29,805,825.24

第三名

公示期从2025年6月19日至2025年6月21日,为期三天。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和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招标人/招标组织机构:****

联 系 人:苍宇

联系电话:136****1117

联系邮箱:****@qq.com

地 址:**市津****十八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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