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公司厂区——2#、3#厂房、办公楼及门卫项目位于**市陈埭**头村,项目总用地面积1500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现晋****公司申请对晋****公司厂区——2#、3#厂房、办公楼及门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822025GG****559号)及批准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总平面图
(一)2#厂房一层宽度由23米调整为17米,增加一个连廊连接到3#厂房。
(二)门卫由一层调整为二层,占地面积由100㎡更正为50㎡。
(三)经济技术指标表的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等指标相应调整。
二、建筑单体
2#厂房二至五层北面出挑2.6米,右侧楼梯间位置修改且原梯间3.7米改为8.0米,原二层以上出挑设备平台取消。立面、效果图等相应调整。
详细调整详见文本。
经审查,本次调整后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符合规划批准要求。经研究,我局拟同意以上调整。
根据《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七十四号) 、《行政许可法》、《****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省实施办法》、《****建设厅关于行政许可申请审查过程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意见暂行规定》、《**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批准设计方案变更事宜进行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限10个工作日(2025年7月10日至7月23日)。凡与该行政许可直接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当事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依法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以上事项本局将予以办理[备注:进行陈述、申辩的,当事人需在本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听证的,当事人需在公示期间提出]。
****办公地点:**市世纪大道晋兴成发大厦四楼,电子邮箱:****@sina.com,联系电话:****9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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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