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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28号)精神,现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2户参保企业和返还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0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社会保障局****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56-****464
0356-****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