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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保障厅 ****财政厅 ****总局****税务局关于我省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13号)精神,现将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298户参保企业和返还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5日。如认为有不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及****社会保障局****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56-****464
0356-****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