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人民政府令第248号)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拟决策事项的意见,现将该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LPG储汽罐项目
2、项目性质:**
3、评估主体:******管理委员会
4、承办单位:****
5、项目地点:**自治区**市世纪大道南、北膑三路与北胪六街交汇处(******公司院内)
6、项目建设内容:
站内建设4座5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储罐和1座20立方米液化石油气残液罐,LPG储罐总容积220立方米,依据《液化石油气供应工程设计规范》GB51142-2015第3.0.12条对场站等级的划分,****供应站。
7、建设工期:2024 年4月到2025 年12月
8、项目总投资及来源:总投资1377.62万元,来源为企业自筹
1、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2、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3、本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4、本项目建设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项目单位:****。
联系人:于** 联系电话:139****2798
邮箱:****@163.com
评估主体:******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俊辉 联系电话:158****6001
邮箱:****@163.com
评估单位:******公司
联系人:罗秀改 联系电话:137****5760
邮箱:****@qq.com
1、本次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2024年7月17日。
2、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联系电话等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3、公众对本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第三条所列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