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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524MA45FDXKXE | 建设单位法人:刘承林 |
| 刘承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县上石桥镇双竹园村 |
| ****年产50万件服装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9-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829-C1829-其他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
| 建设地点: | ******县 ******县上石桥镇双竹园村 |
| 经度:115.458322 纬度: 31.958267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19 |
| 商环审【2024】1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524MA45FDXKXE001W |
| 2024-08-0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1524MA45FDXKX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1524MA45FDXKX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307MA44R8UE2N | 竣工时间:2018-01-24 |
| 2024-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1-30 |
| 2025-06-1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7-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613vVKk7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50万件服装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0万件服装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织片~套口(外协)~水洗~烘干~整烫~包装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设计~织片~套口(外协)~水洗~烘干~整烫~包装待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化纤粉坐和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外排化纤粉尘和棉尘满足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中表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电蒸汽锅炉排污水回用于厂区酒水降尘,不外排:水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县****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县****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灌河。水洗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问接排放******县****公司接管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采取有效的降噪措施,确保各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边角料、次品、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和废油桶在危废间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报、污水收集池污泥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固体废物全部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 本项目原料纱线为外购成品,纱线主要为:腈纶纱线、涤纶纱线、氨纶纱线、羊毛线、棉纱线,化纤类纱线约占60%,棉纱线约占40%。纱线在络筒及织片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化纤粉尘和棉尘,难以定量分析。本次对化纤粉尘和棉尘进行定性分析。项目络筒和织片工序工作时间为2400h,南厂区加强通风,外排化纤粉尘和棉尘满足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同时为生产操作的一线员工配备口罩等劳保用品,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到影响,对车间内环境空气及外界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水洗废水、电蒸汽锅炉排污水)及生活污水。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600m3/a,水洗废水产生量为850m3/a,电蒸汽锅炉排污水量为54m3/a。其中电蒸汽锅炉排污水为清净下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水洗废水经污水收集池(150m3)处理后,每隔5天由密闭罐车进入北厂区内抽取污水收******县****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县****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灌河。罐车******县****公司,运输过程中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运输路线见附图8。罐车为企业自备,每次运输量1.5t,污水委托处理协议见附件5。根据调查,**县****公司位于**县上石桥镇商淮路与北外环路交叉口向东450m,灌河右岸。配套污水管网19.475km,新征用地46.91亩,设计处理规模4万立方米/天;收水范围为上石桥******产****规划所确定的部分区域,收水面积约7.9km2,工程采用改良型氧化沟工艺,设计进水水质为COD≤384mg/L、BOD5≤185mg/L、SS≤210mg/L、氨氮≤35mg/L、TP≤4mg/L,处理后的污水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排入灌河。本项目排水主要为水洗废水,******县****公司进水要求。本项目水洗废水产生量850m3/a,占**县****公司收水份额很小,对其进水水质产生的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排水水质和水量可行,项目对其周边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在经厂房密闭隔声、设备基础减振、车辆减速禁鸣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本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中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回收部门或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425 | 0 | 0 | 0 | 0.043 | 0.043 | |
| 0 | 0.0043 | 0 | 0 | 0 | 0.004 | 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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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收集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三级标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2012)表 2 间接排放******县****公司接管标准 | 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水洗废水、电蒸汽锅炉排污水)。项目电蒸汽锅炉排污水为54m3 /a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水洗废水产生量为用水量的85%,则水洗废水产生量为850m3 /a,经污水收集池(150m3)处理后由密****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县****公司处理达标后排入灌河。 生活污水产生量约600m3 /a,经化粪池(6m3)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 监测点:污水收集池(需在工作状态下监测); 监测因子:COD、BOD5、SS、氨氮、LAS色度、总氮、总磷、pH、水量;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4次/天,每次连续1h采样计平均值 |
| 1 | 无组织厂界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表 2 无组织排放监 控浓度限值 | 废气产生主要是南厂区的项目络筒和织片工序,通过加强通风,同时为生产操作的一线员工配备口罩等劳保用品,可以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不受到影响,对车间内环境空气及外界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监测点:上风向(排放源上风向2~50m范围)设1个参照点; 下风向(排放源下风向2~50m范围)设置3个监控点;监测因子:颗粒物,需在工作状态下监测; 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3次/天,每次连续1h采样计平均值。 同时记录监测期间各时段平均气温、平均气压、平均风速及风向、天气情况 |
| 1 | 厂区设备噪声、周边环境敏感点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2 类;《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 2 类标准 | 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并结合建筑隔音和距离衰减 | 在南厂区厂界东北侧、东南侧、西北侧厂界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北厂区四周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在北厂区东北侧居民、南厂区东北侧居民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共设置9个点位;监测因子及频次:LAeq,连续监测2d,昼间监测1次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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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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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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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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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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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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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